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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对有偿补课“零容忍”

发布时间:2016-04-12

记者4月11日获悉,宁夏教育厅再发通知,继续深入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自2015年4月全区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以来,中小学有偿补课歪风得到了有效遏制。为进一步加大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力度,自治区教育厅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区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专项治理。

对有偿补课作出了严格规定:严禁中小学校组织学生集体进行收费性的补课;严禁中小学校将校舍和场所出租、出借给校内外人员组织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习行为;严禁中小学校或在职教师以读书教育活动等理由为名变相向学生收费行为;严禁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以辅导为名在校内进行变相补课收费;严禁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个人或学科教师共同组织学生在家中或校外租用场地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文章来源:人民网-宁夏频道        本网编辑: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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