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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起陕西降低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

发布时间:2016-02-24

(本网讯)油价下调,很多市民都很关心,燃油附加费是不是也该下调了?今天消息传来,2016年1月23日零时起,我省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在上限票价基础上,按每人公里0.021元核减。

省物价局表示,近期成品油价格降低,经研究,自2016年1月23日零时起,我省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在上限票价基础上,按每人公里0.021元核减后确定,尾数保留到角。

省物价局称,今后,成品油价格调整后,各设区市物价、交通部门根据我省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有关政策规定,调整当地燃油附加费标准,省上不再发文统一调整。



(文章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本网编辑:余柯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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