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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新农合门诊统筹覆盖所有贫困县

发布时间:2016-04-25 09:35

    (本网讯)昨天,记者从陕西省卫计委获悉,陕西省卫生计生委、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发《陕西省健康扶贫实施方案》,陕西省将提高贫困地区医疗保障水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覆盖所有贫困人口。

  贫困地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根据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到2020年健康扶贫要实现三大目标。一是因病致贫人群全部如期脱贫。贫困地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和保障,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二是贫困地区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县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部达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水平。三是贫困地区广大群众健康水平整体提高。

  提高贫困地区医疗保障水平

  重点任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覆盖所有贫困人口。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财政全额资助,农村低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财政给予定额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覆盖所有贫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不断提高报销比例。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上年度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首段起付线降低50%。

  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

  对农村贫困人口住院治疗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卫生计生、扶贫联合民政等部门经办机构,在县级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按床日付费、总额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支付方式改革,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


(本网编辑: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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